生物質顆粒燃料揮發(fā)分測試溫度及試驗步驟(揮發(fā)分測試)
天津循煜科技有限公司技術服務部,揮發(fā)分測試儀依據(jù)NY/T1881.4-2010及GB/T212相關規(guī)定,稱取一定量的一般分析試樣,放在帶蓋的瓷坩堝中,在(900±10℃)隔熱空氣的環(huán)境中加熱7min。扣除水分質量損失后,以減少的質量占試樣質量的質量分數(shù),減去該試樣的水分含量作為試樣的揮發(fā)分。
天津循煜科技有限公司揮發(fā)分測試儀的試驗步驟:
將空坩堝及蓋放置在坩堝架上,放入高溫爐中。維持900±10℃溫度7min。從高溫爐中取出坩堝,在耐熱材質的板上冷卻到室溫,保存在干燥器中。稱量冷卻的空坩堝和蓋的質量,稱重(1±0.1)g的一般分析試樣,放入坩堝,到0.1mg。在潔凈、堅硬的表面上輕輕敲擊坩堝,在坩堝底部形成厚度均勻的樣品層,蓋上蓋,放在坩堝架上。
將高溫爐預先加熱至920℃左右,打開爐門,迅速將放有坩堝的坩堝架送入恒溫區(qū)并關上爐門,保持7min±5s。坩堝及坩堝架剛放入時,爐溫會有所下降,但必須在3min內使爐溫恢復至900±10℃,否則試樣作廢。加熱時間包括溫度恢復時間在內。
冷卻至室溫,稱量冷卻的坩堝及樣品的質量,到0.1mg。
Vad(揮發(fā)分,%)=試樣加熱后減少的質量÷一般分析試樣的質量X100-Mad(樣品水分的質量分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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