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焰試驗機在產(chǎn)品中由于故障條件,如流過泄漏路徑的故障電流,組件或零件的過熱,不良接觸等均可能引起火焰,可能又射到附近的零件上,針焰試驗是模擬產(chǎn)品內部在故障條件下所產(chǎn)生的小火焰,用模擬技術評定著火危險性。對于小零件或組件灼熱絲試驗或水平垂直燃燒試驗方法不適合時,可引用針焰試驗方法。如果試驗樣品在進行灼熱絲試驗時起燃,則所產(chǎn)生的燃燒危險情況還需用針焰試驗。適用于對電工電子產(chǎn)品、家用電器的部件、零件和組件等,如:接線板、離心開關、插座……。符合GB/T5169.5、IEC60695-2-2《電工電子產(chǎn)品著火危險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第2篇:針焰試驗》。
針焰試驗機是用規(guī)定尺寸(Φ0.9mm)的針狀燃燒器,通以特定燃氣(丁烷或丙烷),以45°角定時定向施燃試品,視試品及引燃鋪墊層是否引燃及持燃時間和燃燒長度來評定設備內部因故障條件造成的小火焰的著火危險性。
適用于照明、低壓電器、家用電器、機床電器、電機、電動工具、電子儀器、電工儀表、信息技術設備、電氣事務設備、電氣連接件、輔件等電工電子設備及其部件、組件的研究、生產(chǎn)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yè)。
針焰試驗機的試驗方法:
1、調節(jié)火焰到12±1mm,火焰溫度從100℃±2℃升到700℃±3℃的時間為23.5s±1.0s。
2、將試驗樣品垂直安裝在夾具上固定好,將燃燒器與水平面成45°夾角,調節(jié)燃燒器
和夾具使燃燒器與樣品底面距離8mm或側面距離5mm。
3、在厚約10mm平滑的白松木板上緊裹一層娟紙,并置于施加針焰的試驗樣品位置下面的200±5mm處。
4、打開儀器電源,將試驗時間和觀察時間設定為30s。
5、火焰溫度達到后,啟動試驗開關,對試驗樣品、試驗樣品周圍的零件和鋪底層進行觀察,并記錄試驗火焰移開瞬間一直到火焰熄滅,或者一直到試驗樣品或它附近的零件或試驗用的鋪底層,再也看不到灼熱現(xiàn)象的燃燒持續(xù)時間。